在地铁站自动扶梯上,前排乘客跌倒后倒下,后排乘客伸手支持他,但指示其他人跌倒。我们应该负责吗?最近,上海铁路运输法庭听说了此类案件。法院得出的结论是,紧急救援免于责任和“积极救助他人”的善意。去年3月,在上海地铁Dapuqiao车站的上升自动扶梯中,女士突然跌倒了。冯是因为不稳定的立场。此时,站在冯女士后面的乘客刘先生毫不犹豫地伸出了他的手臂,并支持冯女士。这种自然的帮助阻止了冯女士遭受严重伤害。但是,当刘先生被救出时,他退后一步,这导致丁女士站在刘先生后面,失去了重心,彼此陷入困境。摔倒并受伤。在寻找医疗后,他被称为肋骨和胸骨碎片的裂缝ture。然后,丁·西·冯女士,G。Liu女士和一家法庭上的一家上海地铁公司,要求三名被告支付医疗费用和其他超过50,000元人民币的费用。那么,如果对他人有帮助,谁应该对第三方的伤害负责?上海铁路运输法院的分区审判司法官李·本(Li Bin)说,冯女士出于自己的原因而坚持不懈,倒退了。幸运的是,刘先生支持他,站在他身后,但这也阻止了其他乘客正常乘电梯,导致三名乘客的降落,而这一幕是混乱的。原告女士之间有关系的原因,丁女士在骑自动扶梯时不会紧紧握住手,并且不再对紧急情况做出反应,并且对他自己的安全没有足够的注意,这也有一些错误。面对紧急情况,刘先生立即向即将摔倒的冯女士提供了帮助。这个行为i这是紧急救赎的自发行为,一种帮助表现出良好道德的其他人的形式。从法律意义上讲,这是一种勇敢的共同形式,应受到赞扬。刘先生的行为无效,也不超过所需的限制,他不得承担赔偿责任。同时,一家上海地铁公司发出了证据,以证明涉及该案的自动扶梯并没有失败,并进行了对自动扶梯的所需维护和检查。原告声称上海地铁公司已为付款赔偿的赔偿不是相关的基础,法院不支持它。关于原告关于各种赔偿项目的主张,法院裁定已确认了30,000多元人民币。最后,法院裁定,冯女士将对支付超过70,000元的元素造成责任,原告将承担其余30%的损失。编辑:东本奇编辑:Jin Yan